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商用车智能电驱线控底盘测试与开发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02   浏览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5-08185 

2.项目编号:HCG20250098、ZCZB-2506-ZH077 

3.项目名称: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商用车智能电驱线控底盘测试与开发系统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783.30 万元(1、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2、投标人报价应包含设备费、安装费、运输费、技术培训费、维修费、售后服务费等,以及其他安装时必须的一切费用,即总报价为“交钥匙”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

6.最高限价:783.30万元

7.采购需求:商用车智能电驱线控底盘测试与开发系统(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以及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

8.1、交付期:合同签订后180天内交付。采购人现场检查备货情况。安装时间具体以采购人通知的时间为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验收工作(法定节假日除外)

8.2、质保期: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投标人所供货物硬件的免费质保期为1年,软件提供1年质保并免费升级。

9.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5.1中小企业政策:

(1)无

(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3)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

(4)专门面向监狱企业;

(5)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中小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40%;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

(6)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中小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6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7)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小微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4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8)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中标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9)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中标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6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10)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中标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5.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6.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03日00时00分至2025年07月09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在供应商客户端按照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5 年07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湖北省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3.开标时间:2025 年07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方式: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湖北省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

五、公告期限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2.发布公告的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湖北嘉汇志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官网。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嘉汇志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地 址: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167号 

联系方式:0719-8207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嘉汇志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513号绿地铭创大厦2005室 

联系方式:姜娟、张蒙、高雅、廖寿杰  027-86652085-8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娟、张蒙、高雅、廖寿杰

电话:027-8665208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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